审查规则

1. 在线讨论采用盲审形式。审稿人在讨论论文时,仅以审稿人A、B、C等编号相称,彼此不知晓真实身份。此举旨在防止任何单一审稿人凭借其资历压制其他意见,确保讨论完全基于论据本身的说服力。

2. 若审稿人因论文与已有工作近似而决定降低其新颖性及贡献度评分,必须提供该已有工作的完整文献引用。

3. 若审稿人要求作者与并行工作(例如,在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之后才发表或上线的工作)或初步成果(例如,非正式存档的海报或摘要)进行比较,此类比较不应作为降低论文评分的依据。

4. 应向作者提供有用且具有建设性的反馈。审稿意见须保持尊重、专业和积极的态度,并为作者改进工作提出具体建议。

5. 论文评分:
绝对整体价值:每篇论文的绝对整体价值分4个等级。评分前2级表示您认为论文达到会议录用标准,后2级则表示未达到。请根据论文是否达到会议录用标准来赋值。
相对整体价值:基于您所评审的全部论文进行相对排序。您可将论文排名后,将其大致均匀地归入4个等级区间。

6. 审稿人必须严格保密所有投稿内容,并在会议技术议程最终确定后销毁所有论文稿件。

7. 若审稿人认为存在任何形式的伦理违规行为(例如,作者为论文寻求支持、试图探听审稿人身份),必须联系程序委员会主席或主编。

8. 审稿人不应主动探查作者身份,应仅依据论文本身的学术价值进行评审。

9. 若审稿人知晓作者身份,不得公开。若您认为需要回避评审任务,请联系程序委员会主席。

10. 审稿应基于当前提交的版本。若您曾评审过该论文的早期版本,请确保您的评审意见针对当前提交稿。

11. 审稿人不得将投稿论文分享给学生或同事。

12. 审稿人必须亲自撰写评审意见,并提供公正的评审。

13. 未经程序委员会主席或主编同意,不得擅自寻求外部评审。若您作为博士生培养环节,需学生定期参与评审流程,请联系程序委员会主席,且您仍对评审质量负全责。此举仅限于您所评审的论文中的一篇。

14. 审稿人必须对评审讨论内容(包括您所评审的论文)严格保密。

15. 在线讨论期间或程序委员会会议期间(从此刻起至论文在任何场合正式发表前),不得通过HotCRP或EasyChair等官方投稿管理系统以外的任何渠道,讨论投稿论文内容或评审意见。

16. 若审稿人偶然知晓作者身份,不得在评审过程中透露作者姓名。(已录用论文的作者姓名将在程序委员会会议后公布;被拒论文的作者姓名永不公布。)

17. 在正式通知作者论文录用或拒稿结果前,审稿人不得透露评审结果。

18. 不得从评审网站下载或获取与您评审工作无关的材料。

19. 不得泄露评审内容,包括审稿人身份或关于论文的任何讨论。

致谢:

本审稿伦理规范参考并基于MICRO 2020、ASPLOS 2020-2021、ISCA 2020-21的评审指南制定。